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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 Alliance TW
「臺灣LGB聯盟」為全台第一個同性戀及雙性戀團體。本會期許將我國塑造成一個同性戀及雙性戀群體(LGB)能與大眾和睦共處的環境,並提供一個永久的平台給LGB人士互相交流及對外發聲。本會認為,LGB的權益須在他人的權益之間取得平衡,與LGB相關政策與立法也應經過公開討論,而非由特定個人或團體的一言堂所決定。
關於我們
「臺灣LGB聯盟」相信性傾向是以生理性別為基準,而男女同性戀和雙性戀與大眾一樣擁有平等生活、免受歧視的權利。我們的倡議活動聚焦於女同(L)、男同(G)、和男女雙性戀(B)的權利,我們也從LGB的觀點出發,對公共政策和法案發表團體意見。我們堅持,同性戀(homosexuality)在法律和科學上的定義是受到同生理性別(sex)吸引的性取向;我們也堅持,雙性戀(bisexuality)在法律和科學上的定義是受到男女兩個生理性別吸引的性取向。我們也堅定支持,同性戀與雙性戀有權舉辦單一生理性別限定的社交活動,並經營抱持此一基準的商業空間。
我們的願景
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和雙性戀者(LGB)
個人不因性傾向遭受歧視或差別待遇,能夠自由生活。
我們的使命
平等權利、消除歧視、保護兒少、言論自由
個人不論性傾向都能獲得平等待遇且免受歧視。LGB族群擁有以生理性別為基礎的言論自由並能參與公共意見討論。可能是同性戀或雙性戀的兒童或青少年不須透過藥物或手術改變身體。
最新消息
國內活動與國際交流
2025年1月14日 · 活動成果對未成年不可逆的醫療傷害應即刻撤回、間不容緩 近日遭披露我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113 年 12 月 13 日衛部醫字第 1131671660 號函頒」之「LGBT+民眾醫療照護參考指引」(註1),幾乎完整的引進了性別認同意識形態(Gender Ideology),取代過去台灣引以為傲、享譽國際的科學醫療。身為同性戀與雙性戀組織的我們,看見我國此一公共衛生、醫療與社會福利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竟然以意識形態為基礎、撰寫這份給予第一線醫療人員參照的專業指引,這使得原本期待LGB受到重視的我們感覺失望甚至憤怒。(註2) 該指引中澈底忽略LGB(同性戀與雙性戀)和所謂「TQI+等(跨性別、...2024年11月25日 · 深度文章(本文為本會女同創辦人Joan主筆。) 在跨性別追悼日11月20日這一天,旅日作家李琴峰發表一篇「出櫃聲明」,在長達六千字的文章中,有部分內容令我們「臺灣LGB聯盟」深感不安。 李琴峰自陳是一位女性,且是為「女同性戀」,然何謂「同性戀」? 性/別 「同性戀」,在法律和科學上的定義是受到同生理性別(sex)吸引的性取向(註1)——李琴峰作為一位跨性別女性,其生理性別不言而喻(至於本人是否已經接受手術,本會在此不多加揣測)。 雖說跨性別女性希望被肯認為女性,認為自己與生理女性沒有不同,但跨性別女性與生理女性不只在身體構造上不同,其生命經驗與生理女性的生命經驗也絕不能劃上...2024年11月13日 · 活動成果(上圖截自本次座談會的報名表單。) 「臺灣LGB聯盟」於2024年11月14日提交團體意見書給行政院性平會的「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計畫(113-116年)」承辦人,以下為該份意見書的內容概述。您可以在這裡參閱備份的該草案預告說明。儘管我們一時無法找到成員參加現場說明會,依然將意見書寄給負責人。 我們「臺灣LGB聯盟」與英國總會立場相同,我們認為承認男同性戀者和男雙性戀者處於最高愛滋感染風險不是歧視,而是在2030年前終結愛滋傳播的關鍵。這也需要針對此兩個族群的專門服務和支持。這點與此兩個族群在前述情況下被要求不得捐血是密切相關的。雖然捐血不是一項權利,但被公平和尊重地對待卻是...更多文章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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